七部门发文推动 电商领域高水平开放
本报讯 商务部等七部门制定的《关于实施品质电商“五优”行动的通知》(下称“通知”)近日对外发布。其中提出,引导丝路电商“品质争优”,推动电商领域高水平开放。
商务部电子商务司负责人称,通知重点部署15项具体工作,围绕五大维度构建全链条培育体系。
一是组织电商平台“品质推优”,加强品质电商主体培育,推动平台规则向优转型,建立全链路品控体系。包括引导电商平台建立首席质量官制度,督促系统性、体系化构建质量管理体系,完善线上服务质量评价体系。
二是支持各类商家“品质创优”,提升商家品质运营能力,创新发展电商消费品牌,赋能品质商家市场开拓。包括开展“电商+产业带”培育行动,鼓励各地规划布局电商选品中心,重点支持具有核心技术、原创设计的中小卖家对接电商渠道,提升品牌知名度。
三是便利消费主体“品质择优”,构建品质消费活动矩阵,打造线上线下融合品质消费场景,强化消费引导与金融服务。包括鼓励线上品牌商到线下开设实体店,发展线上线下一体化运营模式。
四是引导丝路电商“品质争优”,构建电商出海良好生态,培育推广“丝路云品”品牌,推动电商领域高水平开放。其中提到,更好发挥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作用,用好线上线下国家馆,支持优质海外商品首发首秀首展,创新“国家馆+直播”渠道,培育“一国一爆品”。
五是强化规范标准“长效护优”,完善电子商务标准体系,协同整治无序非理性竞争,强化行业自律。 (中新)
安溪频道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本网原创作品,包含安溪电视台和《安溪报》新闻。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安溪频道”。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安溪频道欢迎各兄弟网站开展平等合作。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安溪频道)”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安溪频道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安溪频道联系的,请致电:23286000,或E-mail至:ax23286000@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