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次会议
本报讯 (融媒体记者廖晓娟)18日,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梁金良主持会议,副主任叶海强、汪礼才、陈清芳、黄文楷出席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叶睿葆、党组成员陈振仕、陈生来,县领导黄汉阳、刘婉娥等列席会议。
会议首先传达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安溪县第十五次代表大会精神。
会议强调,要深学细悟、入脑入心。各级人大代表和人大干部要深刻领会大会主题,准确把握发展主线,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县乡两级人大要自觉把工作放在全县发展大局中来谋划和推进,着眼城乡融合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重点关注改革攻坚、开放合作、营商环境优化等工作,“系统化”安排工作、“精准化”选择议题、“常态化”监督助推。
会议要求,要践行民主、为民行权。要健全完善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认真开展人大协商,在人大监督、决定等工作中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真正把群众的诉求转化为改善民生、推进工作的具体举措。要守正创新、善作善成。要不断提升调查研究能力、法治思维能力、改革创新能力,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优良作风,自觉在法纪约束下用权、在规矩界限内作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主任会议《关于提请谢志龙等职务任免的议案》、县监委《关于提请郭燕红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
会上,新任命人员进行宪法宣誓,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梁金良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
会议还审议提请许可对安溪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个别代表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事项,表决有关决定(草案);听取和审议县检察院关于刑罚执行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福建省消防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25年安溪县财政收支决算草案的报告、关于2025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2025年县级财政收支决算;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26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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