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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溪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优化窗口办理流程 线上线下同步发力

2026-07-14 10:32:51来源:安溪报

本报讯 (融媒体记者吴梅珍 通讯员叶晓芬)日前,泉州市住房公积金拓宽提取场景,新增装修提取、购买车位(库)提取、住房物业管理费提取三类提取业务。切实减轻群众安居消费负担,释放民生红利。

按照泉州公积金提取规则,职工及配偶无未结清公积金贷款、在泉州市购买自住住房5年内且取得有效购房证明材料满6个月,即可申请装修提取,提取标准按所购住房面积每平方米1500元计算,同一套住房提取总额不超过20万元。在泉州市购买与所购房产同一小区、有独立产权车位(库)的缴存职工,可在购车位(库)3年内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一套住房对应一个车位(库),提取额度不超过实际支付的购置款且最高不超过20万元。针对物业费提取,职工在泉州市拥有自住住房的,本人及配偶每年可按实际支付物业费(物业费发票开票日期需在一年内)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缴纳住房物业费,单套每年最高提取5000元。

政策落地以来,安溪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主动靠前宣传、优化窗口办理流程,线上线下同步发力扩大政策知晓面。在服务大厅窗口摆放宣传手册、推行一次性告知、现场答疑解惑;联动社区、企业开展政策宣讲;通过微信、地方媒体宣传新政。截至目前,安溪管理部已办理住房装修公积金提取45笔,累计提取金额465.3万元;物业费提取4笔,累计提取金额1.47万元。不少缴存职工借助新政支取账户余额,提升居住品质和幸福感,群众办事体验持续优化,惠民成效显著。

安溪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持续深化公积金惠民服务,持续做好新政常态化宣传解读,动态跟踪三类新增提取业务办理数据,精准对接群众多元化住房消费需求,最大限度释放公积金民生保障效能,以务实举措助力群众实现“住有所居、住有宜居”。

【责任编辑:陈晓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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