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频道

泉州公积金商贷逐月还贷 业务实现全省覆盖

2026-06-12 09:26:05来源:安溪报

本报讯 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即日起,商贷逐月还贷业务支持范围正式延伸至厦门地区,实现福建省内(含厦门)全覆盖。

此前,因数据归属及跨区域共享等壁垒,厦门地区的商业贷款数据无法查询,导致该项业务未能落地。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切实减轻贷款职工月供压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持续推进商贷逐月还贷业务扩面,近日成功打通厦门数据通道,补齐了省内跨区域业务版图的最后一块拼图。

目前,该业务适用于职工在福建省内(含厦门)主要商业银行办理的纯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申请条件包括:当前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正常;贷款已还款满2个月且无逾期;距离上次其他类型提取间隔满1个月;申请人在申请办理委托逐月提取还商贷业务时,其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里应留足2个月以上(含2个月)的缴存额度;申请人无未结清公积金(组合)贷款或贴息(组合)贷款。符合条件的职工可申请办理。具体办理条件、办理材料和注意事项可查询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办事指南——职工申请委托逐月提取还商贷”,业务办理过程中有疑问也可拨打公积金咨询热线:0595—12329。 (泉州晚报)

【责任编辑:白沧海】

安溪频道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本网原创作品,包含安溪电视台和《安溪报》新闻。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安溪频道”。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安溪频道欢迎各兄弟网站开展平等合作。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安溪频道)”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安溪频道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安溪频道联系的,请致电:23286000,或E-mail至:ax2328600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