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部“晋江经验”专项法规 将于8月20日起正式施行
本报讯 日前,福建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批准《泉州市传承弘扬创新发展“晋江经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标志着首部“晋江经验”专项法规诞生。《条例》将于今年8月20日起正式施行。
《条例》共7章56条,立足“晋江经验”20多年发展实践,围绕资源要素配置、企业融通发展、产业科技创新、产城融合发展、政府服务保障等多个维度作出具体规定,以法治形式将行之有效的实践经验固化下来,为新时代创新发展“晋江经验”筑牢法治根基。
晋江是“晋江经验”的发祥地。习近平同志在福建工作期间曾六年七下晋江调研,总结提出“晋江经验”。202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晋江经验”成为唯一写入该文件的地方性经验;2024年,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强调,创新发展“晋江经验”;今年3月,创新发展“晋江经验”写入国家“十五五”规划纲要,标志着这一地方探索上升为国家制度性安排。
在“晋江经验”指引下,晋江市地区生产总值从2002年的277亿元增加到2025年的3861.8亿元,持续领跑福建县域经济。如今的晋江,经济总量稳居全国百强县前三,成为全国民营经济发展最好的县域之一。(福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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