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中专毕业生创业 可申请省级资助
本报讯 (融媒体记者章艺涵)日前,省人社厅发布通知,正式启动2026年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项目申报评审工作。该项目通过评审遴选一批大中专毕业生创业项目,给予一定资金扶持。
据了解,项目申报人须同时满足多项条件。申报群体包括在闽创业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在校生、毕业五年内在闽创业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毕业生、在闽创业的全日制技工院校在校生、毕业五年内在闽创业的全日制技工院校毕业生、毕业五年内在闽创业、获得国外高等教育学历的留学归国人员。其中,毕业五年内指毕业证书颁发时间为2021年1月1日及以后。上述群体包含中国香港、澳门、台湾人员,院校包含中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正规高等学校。
申报人须已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创办独资、合资、合伙企业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创业实体,并为该申报项目法定代表人(实体执照载明的负责人);申报人项目类型属于公司或合伙企业的,申报人认缴出资比例不低于30%(含30%);创业企业或实体在申报及评审期间不属于经营异常状态。此外,创业省级资助同一申报人或同一创业项目只能享受一次。
申报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时间为3月2日8:00至4月15日17:00。项目申报人需登录“福建就业网—毕业生就业专区”(网址https://www.fj99.org.cn/bys),点击“创业服务—资源与支持—创业项目省级资助”,通过闽政通APP扫码登录,并进行申报。项目评审分为书面评审、实地考察和现场答辩三部分。评审结果将在省人社厅门户网及福建就业网公示,并按资助等级拨付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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