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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城市监所 成功调解电子产品消费纠纷

2026-03-03 09:19:54来源:安溪报

本报讯 (融媒体记者章桂林 通讯员冯海莲)近日,凤城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成功调解一起因“最新款”定义引发的电子产品消费纠纷,既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又保障诚信商家的正当利益,以公平公正的调解实践助力辖区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原来,2025年9月1日,消费者廖先生在凤城镇某华为授权体验店花费11657元购买电脑和平板各一台,回家后发现产品为2024款,而其得知市场已有2025款在售,认为商家未尽告知义务,涉嫌虚假宣传,于是通过12315平台投诉,要求退回存在硬件缝隙、软件适配问题的电脑,并将平板更换为2025最新款。

接到投诉后,凤城镇市场监督管理所第一时间启动调解程序,一方面向廖先生收集付款凭证、产品图片等证据,另一方面实地走访商家,核查营业执照、进货凭证等相关材料,确认产品来源合法、明码标价,未发现不当宣传。现场测试显示,电脑USB接口插拔紧属新品正常现象,常用软件适配良好,排除质量问题。但关于平板“最新款”的争议成为调解焦点,商家称推荐的2024款是适配消费者需求的系列最新款,而2025款平板仅支持纯血鸿蒙系统,部分软件尚未适配,可能影响工作使用,并非故意隐瞒。

为厘清争议,凤城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主动开启“学习模式”,通过联系上级供应商、网络查询等渠道深入了解产品差异。随后,该所工作人员向商家宣讲《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指出其未充分履行告知义务,剥夺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与选择权;同时向廖先生耐心解释产品差异,说明“最新款”未必是“最适配款”的道理。

最终,廖先生认可了所购产品的适配性,接受商家致歉;商家承诺加强员工法律培训与产品介绍规范,提升沟通服务水平。双方对调解结果均表示满意。凤城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谢劲鹏表示,将继续以专业态度、赤诚热情和高效服务“端好一碗水”,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商家正当利益,为营造和谐安心的消费环境与良好营商环境贡献市场监管力量。

同时,市场监管部门也提醒消费者:选购电子产品时,应选择正规品牌授权店,提前了解配置、系统及软件适配等关键信息,货比三家再购买以减少纠纷;同时需留存证据,遇纠纷及时依法维权。

【责任编辑:李霜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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