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发文推进职工文体工作
本报讯 基层工会每年最多可开展四次春秋游活动,职工可通过工会获得电影券、文旅消费券等支持……近日,全国总工会、文化和旅游部、国家电影局、国家体育总局联合印发《关于深入推进新时代职工文体工作高质量发展 扩大职工文体消费的意见》,围绕系统推进职工文体工作、扩大职工文体消费作出部署,进一步满足广大职工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意见提出八项重点任务,明确到2030年,基本建成覆盖广泛、层级清晰、特色鲜明的职工文体活动体系,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职工文体品牌项目,形成健康文明、昂扬向上、全员参与的职工文化。
在优化职工文体消费环境方面,意见提出鼓励提高工会经费中文体活动支出比例,推动用人单位就文体活动和带薪年休假开展集体协商,扩大职工疗休养规模,鼓励基层工会每年最多可开展四次春秋游活动。鼓励各级工会联合文旅、电影、体育等部门,推出职工专属文体旅优惠产品与服务,支持购买景区年票,发放文旅消费券、电影券,举办主旋律电影展映活动,办好“惠工院线”。
意见提出,要重点扩大职工文体活动规模。鼓励各级工会联动文旅、电影、体育部门和各类场馆打造区域职工文体活动品牌。鼓励基层工会开展小型化、多样化、日常性活动,提升职工参与便利度。在内容供给上,一方面繁荣职工文化,开展文艺展演、经典诵读等活动,推进文化下基层,办好职工夜校,依托工人文化宫建立创作基地并鼓励创作职工题材影视作品;另一方面优化职工体育发展结构,巩固提升羽毛球、乒乓球等体育活动,推广太极拳等传统体育项目,引入冰雪、户外等新兴运动,持续推出“工间动起来”等便捷健身活动。
意见鼓励拓展夜间、户外、社交、亲子等新型活动,利用商圈、公园绿地、工业遗址、红色教育基地、电影放映场所等空间开展沉浸式、互动式体验活动,结合技能展示、劳模交流等形式将思政引领融入文体活动。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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