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省科技创新券补助工作启动
本报讯 (记者章艺涵)近日,记者从县科技局得知,根据《福建省科技创新券补助管理细则》,2025年度科技创新券补助工作启动,申请截止日期为2025年4月5日。
申请对象为在我县依法生产经营,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在2024年取得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的企业。申请企业不得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得是列入项目管理资信“黑名单”且取消申报资格处罚时限未到期,同时应无到期未结题的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
创新券用于补助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在研发过程中在境内购买科技创新服务所产生的费用,包括: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许可,指企业向高校、科研院所购买的应用于本企业产品研发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和技术许可活动,应签订相关技术开发(转让、许可)合同并经技术合同登记机构登记,且合同总额须不超过100万元;产品检验检测,指企业开发产品在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的产品检验、指标测试及产品性能测试等检验检测活动。
需要注意的是,申报补助的科技创新服务支出费用须发生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指购买服务发票的开具时间、服务款项的支付时间,以及服务合同签订和登记时间均须在此期间内)。
申请企业应在线填报《福建省级科技创新券补助资金申请表》,并上传购买服务的发票(或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付款凭证;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许可合同及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产品检验检测报告及费用结算清单等材料。以上材料的购买服务方、产品生产方应与申请单位一致,提供服务方应与票据出具方一致,票据内容应与购买服务内容一致。
申请企业以申报用户账号登录福建省科技创新平台及机构管理系统(从http://xmgl.kjt.fujian.gov.cn切换)-申报受理-科技创新券-起草申请书-选择申报指南代码-点击“申报项目”填报申请书-上传附件-提交审核。填报时应按发票开具时间依序逐一填写并与实际一致,不一致的视为无效。申请企业应保证所提供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并对信息虚假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在申请过程中有疑问者可拨打以下咨询电话:0595-22572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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