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个群体毕业生创业可申请省级资助
本报讯 (记者吴梅珍)日前,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做好2025年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今年将继续组织遴选一批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创业项目,给予一定资金扶持,更好地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创业创新。
据了解,申报人包含五个群体,分别为:在闽创业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在校生;毕业五年内在闽创业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毕业生;在闽创业的全日制技工院校在校生;毕业五年内在闽创业的全日制技工院校毕业生;毕业五年内在闽创业、获得国外高等教育学历的留学归国人员。其中,毕业五年内指毕业证书时间为2020年1月1日及以后。上述群体包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人员,院校包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正规高等学校。
此外,项目申报人还需符合已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创办独资、合资、合伙企业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创业实体,并为该申报项目法定代表人(实体执照载明的负责人);申报人项目类型属于公司或合伙企业的,申报人认缴出资比例不低于30%(含30%);创业企业或实体在申报及评审期间不属于经营异常状态等。
创业省级资助同一申报人或同一创业项目只能享受一次。项目申报人可登录“福建就业网”,按要求进行网上注册和项目申报,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4月2日。
项目评审将重点考量经营业务、科技含量、市场前景、发展战略、管理能力、财务状况、风险承受力、带动就业情况等。具体包括经营业务要符合国家和我省产业结构调整的发展导向,符合创业者技能或当地资源,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技术和产品具有原创性、新颖性,取得一定的创新成果,在商业模式、市场营销、应用场景等经营或服务方面取得创新;有明确的目标市场,有较好的市场需求和市场前景;能较好地带动各类群体实现就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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