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推动建立困难群众信息比对“1+N”共享机制实现涉农资金补助发放“精准滴灌”
“从去年7月被确诊淋巴瘤以来,光是一年的医疗费我自己就掏了6万多,本快支撑不下去了,没想到今年2月份开始,每月开始收到低保金,4月还领到2万块钱的临时救助金,太感谢啦!”不久前,安溪县剑斗镇东阳村的林大伯对着开展入户走访的镇纪委干部激动地说道。
涉农资金骗补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以来,安溪县纪委监委坚持办案与整治齐头推进,查处了安溪县西坪镇平原村委会主任王某忠等3人骗取造福工程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官桥镇石岩村党支部书记林某明等人违规使用涉农专项资金等涉农资金领域违规违纪问题。截至目前,全县共处置该领域问题线索26件,立案20人,处理31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7人。
针对案件查办中发现的涉农资金补助对象不够精准、“跑偏滴漏”等信息比对的问题,安溪县纪委监委向相关主管部门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建立共享机制,强化信息比对,确保对象精准、补助及时。在安溪县纪委监委的推动下,县民政局牵头,联合14个职能部门率先在全市建立困难群众信息比对校核和相关数据信息共享的“1+N”工作机制。一方面,利用“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的模式,精准发现困难群众,及时开展补助工作。比如,剑斗镇东阳村林大伯收到的“及时雨”补助,就是县民政局在县医保局反馈的数据中,发现剑斗镇林某安存在大额医疗支出情况,立即下发相关数据督促剑斗镇排查、了解其家庭经济状况,经核实林大伯符合补助条件后,便及时将其纳入兜底保障,并发放救助金。另一方面,建立定期信息共享机制,由县民政局每月跟人社、公安、司法、疾控中心等相关部门开展数据共享和数据比对工作,对享受养老待遇和工伤待遇、失联和失踪人员、户籍迁出和注销人员、服刑在押、死亡数据等疑似数据信息,及时反馈给乡镇,要求对这些数据信息逐户逐条核查,精确掌握社会救助人员的真实状况,建立信息核查台账,及时将已不符合领取补助人员从补助名单中删除,从源头上防止骗保问题。
今年4月以来,安溪县运用“1+N”信息共享机制,共收到相关部门反馈信息4825条,纳入低保210人,特困10人,低边69人,纳入临时救助15次,退出保障309人。新增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50人、退出保障36人。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进一步提升救助的精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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